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造訪日期:2024年10月24日(初訪)
地點:東京都港区麻布台1-5-3 飯倉公館
事前預約:(公開或部分公開部分)可以,但不強制
閱覽證申請:需要,現場申請(不需規費,有效期間一年)
外務省是日本內閣的外交機關,地位如同台灣的外交部或者美國的國務院。外交檔案在多數國家的檔案中都具有相當核心的行政價值,同時也是歷史研究者眼中最具研究潛力的一批資料,可以料想臺灣應該也有不少的研究者對於外交史料館抱持興趣。外務省的檔案並不是像台灣一樣,被委託給外部、專業的檔案管理機構(目前四散在國史館、近史所和檔案管理局),而是由外務省下設的外交史料館統一收集、編纂與利用。外交史料館的主要館藏,是日本從幕末到戰後的外交相關史料,有多數館藏都已經可以透過日本國家檔案館的「亞洲歷史資料中心」(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進行查閱。因為本次前往外務省檔案館,我的主要目標是閱讀一小批討論戰後臺、日雙邊技術合作計畫的文書,屬於「戦後外交記録」全宗的一部分。我接下來將以戰後檔案為主,說明外交史料館的閱覽情形。
(一)關於事前準備
外交史料館的檔案主要是以「分批開放」的方式進行,每一年開放的卷宗標題與檔號都會公開在外務省的「戦後外交記録公開目録・史料概要」網頁,並同時匯入外務省的「館藏史料查詢系統」(所蔵史料検索システム)。多數開放的檔案會以「要審査」的狀態提供應用,少數則以「公開」或「部分公開」(一部公開)的狀態提供(所謂部分公開的意思,應該是已有部分案件在編卷的時候就已經被抽出)。在狀態為「公開」的檔案中,又有部分會由亞洲歷史資料中心進行數位化,並直接公開電子掃描檔案在後者的查詢系統中。
本次我利用的主要是部分公開、未數位化的紙質檔案。雖然我在事前就已經查好檔號(分類番号)、填寫「特定歷史公文書等閲覧申請書」(特定歴史公文書等閲覧申込書),但實際上也可以到現場再填寫、交付,等待職員從檔案庫中取回檔案後,即可利用。倘若是「要審查」的情形,必須填寫另一份「特定歴史公文書等利用請求書」,透過電子郵件或書信等形式寄達外交史料館。等待外務省的審查後,並收到「利用決定通知書」,才能夠前往利用。
(二)關於交通方式
外交史料館位於港區麻布台的飯倉公館。在戰前,這棟建築物曾是中國駐日大使館的舊址。直到1938年因中日戰爭而關閉後,為外務省收做迎賓館使用。距離該館最近的地鐵站是日比谷線的神谷町站和東鐵南北線的六本木一丁目站。因為旅日期間我主要住在港區的田町站附近,要從山手線轉車到日比谷線並不算方便,最後我選擇從田町朝東京鐵塔的方向走,再從東麻布二丁目走狸穴坂上去,就可以抵達了。
(三)關於閱覽方式
對於臺灣的檔案研究者來說,使用外交史料館的經驗可能最接近國史館的新店閱覽室,或者中研院近史所檔案館的外交部門史料。不過,日本外交檔案的開放速度實在遠不及臺灣開放的速度,例如,直到近幾年來,1950至60年代間日本與南韓的戰後和談會議記錄,仍在陸續解密之中,就可見一斑。
至於現場閱覽的經驗,如前所述,只要是以紙質保存的公開或部分公開檔案,只要到現場申請,就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提供閱覽。而且,對於以紙質方式保存的檔案,該館的閱覽方式相當自由,不但會以原件提供,而且只要戴上手套,就可以自由地抄錄、複寫甚至拿出手機直接翻拍。沒有張數限制,館方人員也不會審閱拍攝內容。此外,館內的部分檔案可能是以微縮膠捲的形式提供,相關的閱覽實際情形因為這次沒有使用到類似的檔案,暫時未知。
(四)關於展覽
值得一提的是,在飯倉公館隔壁的麻布台森JP Tower大樓(麻布台ヒルズ 森JPタワー)裡頭的五樓,外務省還有一間展示室,規模並不大,偶爾會有一些不定期的特展(我去的時候是「杉原千畝と『命のヴィザ』」,隔年則是紀念日韓建交六十週年的特展),常設展覽則是展出日本歷史上的各種對外協約。下面的照片分別是日本與美國、夏威夷王國在十九世紀末簽訂的日布渡航條約及日美和親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