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層下的哭聲:瑞澳隧道崩塌事件
地層下的哭聲:瑞澳隧道崩塌事件
1960年12月17日的深夜,基隆市郊的深澳翻水頂山間突然發出巨大的吼聲。吼聲平息後,山頂凹陷了下去,成為一塊小小的盆地。此地正在開挖連接南山里與八斗子兩地、長約一百一十公尺的瑞澳鐵路隧道,當時在隧道內施工的共有十餘人,他們在地盤下陷中被全面掩埋。運土工人林萬來、洪吉坤在崩塌當時正好走出隧道,僅被砂石擊中的他們逃過死劫,隨即飛奔往瑞芳分局求救。透過警局間的聯繫,基隆市警方最終調來了華南煤礦、調和煤礦的三十餘名礦工,以及周圍兩百多位居民協助搶救當搶救人員抵達坑口時,各處早已為土石所掩埋,狹窄的坑口中傳來傷者的呻吟【1】。
最先在發現的死者是靠近南山里的工人梁棋洲,另一端則發現了被木架壓住的工程師朱夢魁。包含兩人在內,遭受波及而活埋的人們包含【2】:
朱夢魁,男,福建,45,大信營造廠工程師。
梁棋洲,男,水泥工人。
黃崇西,男,南投,41,小包工頭。
王晨晃,男,花蓮,40,營建工人。
王條根,男,花蓮,35,營建工人。
廖銘鎧,男,雲林,33,營建工人。
鄭朝宗,男,花蓮,37,營建工人。
馮旺樹,男,宜蘭,33,營建工人。
陳樹火,男,宜蘭,47,營建工人。
林正德,男,營建工人。
儘管有如此多人參與搶救,推進卻還是頗不順利。外面的搶救者們只能排隊接力搬運土壤,再加上四處滲透的雨水使得土壤成為泥沙,加劇了挖掘的難度。而且,當時的隧道挖掘主要是透過木頭支架支撐隧道上方土石的重量。隨著隧道崩塌,斷裂的木架與堆積土石堆成了新的平衡,在挖掘的過程中,這種充滿隨機性且不穩定的構造反而成為了掘進的累贅。經過十六小時後,也僅僅推進了十台尺,僅供一人得以通過的路線【3】。
經過一天的挖掘,最終,所有受活埋的工程師與工人們都仍魂斷地底。旁觀的記者們,記下了朱夢魁太太張桂菊的痛楚,梁棋洲好友林萬來的震驚,以及黃崇西太太陳阿里的哭嚎。
來自福建永安的朱夢魁,當時還正值四十五歲的壯年。在大陸福建龍溪工業專科學校畢業後,即來臺服務於工礦公司與新中國打撈公司【4】,是從事過六個以上的隧道工程的好手。他是應大信營造廠負責人周國慶的邀請,保留原職並參與瑞澳隧道的監工。張桂菊回憶,朱工程師是個極度認真、勤奮的人。平時因為職務上的關係,就以難得在家清閒;自從接到該項工作後,從未請過一天事假,也從未看過一部電影。在崩塌前數日,朱工程師曾寄來六十塊錢,請她給三個孩子買聖誕禮物。隨信上寫道,在隧道開工的元旦那天,請她帶著孩子來參與盛典,「讓孩子們看看他們父親在工程方面的成就,以便一道回家共度佳節【5】。」
這起事件,因為建設深澳隧道背後的需求,恰好最能傳達出營造業如何成為經濟發展極端重要卻又隱而不見的基石。從慘劇的成因來看,論者多半提到土壤、地質等自然條件的不佳。例如參與同一項工程的工人提到,在隧道施工過程中,因為不斷挖到難以與水泥結合的煤層,難以進行施工【6】。承包該項工程的榮工處副處長也提到,不得不考慮此地的土質過鬆,且早已有發生過崩塌的紀錄【7】。
這種推論,恰好錯過了考慮「人禍」與人為因素的可能性。從工程業主的發包目的與分包關係來看,我們可以注意到這項工程不得不冒坍方風險也必須展開的原因。
從發包目的來看,瑞澳隧道其實是屬於臺鐵支線的深澳線工程的一部分,其目的在於滿足1960年啟用的深澳火力發電廠每日三千公噸的用煤需求。開出該項工程標案的業主正是臺電公司與臺鐵局【8】。值得注意的是,深澳發電廠是戰後興建的第一座大型發電廠,其完工也同時也標誌著臺灣的能源配比由水力為主轉向火力為主,在產業結構上由農業轉向工業的關鍵時刻。
另一方面,主要承包該項工程的,是當時規模最大的營造廠商之一的榮工處。然而,在完成了基礎的路基軌道後,榮工處考慮到自身技術能力的不足,將較困難的瑞澳隧道部分發包給臺北的大信營造廠承包;大信營造廠又將工程細分後,轉包給三大包、五小包承包。隧道的施工起於1960年4月,原先規定在半年內完工,但因為曾發生勞資爭議,最終推遲到12月27日為最終完工日期【9】。慘劇發生的17日深夜,已是最終死線的十日前,卻還有百分之十幾的進度尚未達成。為了如期完工,大信營造廠派出朱工程師到現場督促趕工。他與工人們的生命,也正是在這最後一哩路止步【10】。
最終,瑞澳隧道在開工後整整一年的1961年4月,才宣告完工。對於這起造成重大傷亡的事件,聯合報只是寫道,
鐵路局瑞芳⾄深澳⽀線全部⼯程已修建完成,路局定今(八)⽇試⾞,⽇內即開辦運煤業務。該⽀線⾃瑞芳起,迄深澳⽌,全長六公⾥⼜五百公尺,原定今年⼀⽉完成;但以瑞澳隧道於施⼯中遭受意外崩塌,遷延完⼯⽇期。全部建築費⽤共為新台幣⼀千三百零四萬元,其中⼀千⼀百九⼗四萬元獲⾃美援貸款,⼀百⼀⼗萬元由路局⾃籌,通⾞後初期煤運量每天可運七百噸左右,將來預計可運⼀千八百噸,並將在瑞芳深澳間八⽃⼦電廠舖設岔道,供應兩廠⽤煤。該⽀線除煤運外,不辦理其他業務【11】。
【註解】
1、「兩人死裏逃生 負傷奔出求救」。《聯合報》,1960年12月19日,第三版。
2、「八個工人名單」。《聯合報》,1960年12月19日,第三版。
3、「⼤隧道‧活地獄 瑞澳隧道⼤慘劇外記」。《聯合報》,1960年12月19日,第三版。
4、「瑞澳隧道慘案 已有七死⼀傷」。《聯合報》,1960年12月20日,第三版。
5、「三過家⾨不入 ⼀函竟成永訣」。《聯合報》,1960年12月20日,第三版。
6、同註二。
7、「隧道崩塌處 早已有塌方」。《聯合報》,1960年12月19日,第三版。
8、「瑞澳隧道突然塌陷 ⼗⼈葬⾝⼟⽯中」。《聯合報》,1960年12月19日,第三版。
9、同註六。
10、同註六。
11、「鐵路瑞澳⽀線 已修建完成 ⽇內開辦運煤業務」。《聯合報》,1961年4月8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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