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殉職員工紀念碑(一)
石門水庫殉職員工紀念碑(一)
在石門水庫完工的1964年,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立起了一座石碑,至今仍存放在石門水庫旁。石碑名為「石門水庫殉職員工紀念碑」。碑文上寫道:
「石門水庫建設工程自開始施工迄至竣工,歷時八載,參加工作員工七千餘人。以工程艱鉅,安全設施雖經力求完善,然仍不免發生意外事件〔⋯〕」
石碑接著列出三十四名所謂「殉職員工」的姓名,並「將人名事蹟泐石,藉誌哀思」。事實上,真正留在石頭上的資訊共計五欄:人名、年齡、籍貫、殉職日期,而真正的「事蹟」,並不提及這些人的工作內容、水庫中的哪些磚瓦由他們疊上,卻是只寫道這些員工因何而死去。
總之,我們可以先對這批殉職員工的資料做一些初步的勾勒與整理。首先,他們的年紀介於21歲到46歲之間,平均殉職年齡為35歲左右;本省人與外省人的比例約略相等;排除造成多人死傷的單一事件,事故發生的平均間隔天數為96.1天。最後,所謂的「事蹟」或者實質上的「死因」則顯示,多數傷者的死因為落石、坍方,或者重型運輸車輛造成的危害。
取自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編(1966:493)
取自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編(1966:686)
根據石門水庫的幾份出版資料,我們可以再深入定位和比較這批殉職員工與全體員工間的差別。首先,《石門水庫建設誌》的第一冊,告訴我們石門水庫施工過程中,對於施工安全是高度重視的。例如,石門水庫高度學習了美國類似重機械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制度,引入安全會議、安全工程師、職前訓練、標語與護具等工作環境改善措施。更重要的是,石門水庫同時也採用了「事故報告」的形式,紀錄所有的傷亡事故。
從1959年正式開工到1964年3月為止,傷亡事故的統計如下:可以注意到,「運輸物件」、「落物擊傷」和「撞及被撞」佔據分別傷亡事故類別的前三名。接著,該處又提及這2,901件的傷亡事故,共造成23人死亡[1]。倘若把傷亡統計時間擴及到開工的1956年,死亡人數則將增加到34人,受傷人數則為2,749人次,因受傷而殘廢者則有85人,其中重度殘障者為26人[2]。
至少在死亡人數上,我們可以確定官方的統計資料和紀念碑上的記載人數一致。但我們不該被統計數據上的一致所遮蔽:這樣的紀錄並不能真的告訴我們,死傷者是不是就是石碑上所提及的每一個人,亦或另有其人。也有一種可能在於,死亡的人數多於被刻上石碑的人數,但這些數字被官方的統計所漏接或有意、無意地排除。接下來,我將透過「聯合知識庫」的全文查詢,嘗試找出一些不在這34人名單上的死傷者。
透過聯合知識庫搜尋這份名單上的每個名字後,我們發現只有「姜廷瑞」、「姜阿成」、「廖仁增」、「王明德」(以上四人是因同一事件身亡)、「徐殿景」、「梁玉璞」等六人得出結果。雖然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殉職員工得到紀錄,但這並不代表媒體報導不夠認真或刻意隱瞞,畢竟新聞線索的選取,本就帶有不少任意性與偶然性。可能因為沒有派駐地方記者、或是因為沒有線人提供線索,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戒嚴時期報禁影響下,版面不足所致。
不過,石碑與報導間的落差,也讓我們有機會看到更多死傷者的面貌,甚至追問立碑背後的選取邏輯——哪些人值得被保存在石面上,而哪些人卻(默會地)被視為「不值得」?具有哪些共同特徵(除了性別、年齡外,也包含服務於哪些機關/構)的死傷者,才足以被紀念?
【註解】
1、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編,《石門水庫建設誌》第一冊(桃園:編者自印,1966),頁490-494。
2、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編,《石門水庫建設誌》第一冊(桃園:編者自印,1966),頁685-688。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