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樹不見人:工礦檢查不到的營造業
見樹不見人:工礦檢查不到的營造業
在經濟奇蹟的背面,是大量不被國家看見的勞動者的存在。然而,被國家的目光所捕捉、紀錄,雖然賦予了勞動者相應的權利,讓他們不至於消失在歷史之中;卻也讓勞動者的存在被簡化為一連串便於治理的數字。換言之,國家並不是不關心勞動者的存在。只是,對國家而言,能夠注意到勞動者的方式,或者說,勞動者能夠被國家理解、國家關心與建構起來的勞動力的性質,唯有將活生生的人置換為一連串的表格、數字。
這也正是政治人類學家James Scott在《國家的視角》(Seeing Like a State)的批評——所有的「社會工程」,大至動員數千人的基礎建設,小至存儲可以在一張晶片上的統計數據,都是國家試著讓社會變得可以在國家的系統內部理解(legibility)的某種簡化【1】。
「以就業的精簡化為例。許多人的工作狀態極其複雜,而且每天都會改變。但是出於官方統計,『有報酬的工作』成了一種典型化的事實——若不是有報酬,就是沒報酬地被雇用。(160)」
「就像是科學林務員可能會想像一個可完美辨識的森林,種植同齡、同種、單一形式的樹木,在平坦的長方形空地上沿著直線生長,而林下灌木叢與盜伐者皆被清除與驅逐乾淨,國家官員可能也會嚮往一群可完美辨識的人口,每個人都註冊過、且擁有對於行政網格至關重要的特殊的姓名與地址;每個人都追求單一、可辨識的職業;而這些人所有的交易買賣都根據指定的表格與官方語言被記錄下來。(161-162)」
讓我們把Scott的討論放置在具體的台灣情境來看。延續前面的命題,當我們試著理解營造業勞工們在戰後的勞動環境與勞動條件時,應該如何著手呢?
台灣的政治體制,在戰後經歷過一番劇烈的變化,從原本的日本殖民地,轉變為了由中華民國治理,這也意味著法體系的適用、行政上的措施有所更替。作為促進勞動法遵行的重要措施,勞動檢查法與個體勞動法是相依相存的關係。儘管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1920年代末期,就已經陸續制定了包含工廠法、工廠檢查法的個體勞動法制,但在訓政時期乃至戰後初期,實施的成果都頗為不彰。
政府遷台後的1950年,有鑒於中央政府在經費與人力上的不足,首先恢復的檢查措施並非由中央的內政部勞工司負責,而是由省政府的工礦檢查委員會從事的「工礦檢查」。內政部之所以將工礦檢查的業務委由省府負責,主要是因為當時省府具有較高的行政資源,也辦理了勞保等各式各樣的勞動業務。
也因此,當我們嘗試進一步瞭解戰後台灣勞動者的勞動條件時,很快就會先想到工礦檢查委員會的資料。然而,翻遍這個委員會出版的檢查報告,我們實際上找不到任何與營造業勞工相關的統計數據。
這是因為,工礦檢查實際上將自身限縮在工廠法的適用範圍之內,也就是發動機器、有三十名以上工人的工廠。這使得同樣在「製造」商品卻沒有工廠的營造業,被排除在外。被排除在外的也不只營造業,廣大的服務業勞動者,以及規模不足三十人的小型工廠,也都因為這項規則,而消失在勞動法的觀察與覆蓋範圍之外。
再者,省府作為台灣首個負責勞動檢查的主事者,最初將業務委由建設廳、衛生處與社會處三廳處共同承辦,此舉也使得1950年代的檢查效能不彰。直到1959年前後,省府委員會議主動檢討,並將工礦檢查業務交由省社會處單獨負責。換言之,關於1950年代的職業安全與工傷資訊,因為當時的政府仍在摸索辦理方式的緣故,包含營造業在內的整體經濟活動,恐怕也未能完整地得到檢查與監督。
【註解】
1、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梁晨譯,《國家的視角:改善人類處境的計劃為何失敗》(臺北:麥田出版,2023[1998])。